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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屡屡投诉 工信部已有要求 三大运营商执行并不到位
事件回放
日前有媒体报道,河南农民张艳胜因捡到一张移动SIM卡,将其插在自己电脑的无线网卡盒内“免费上网”7个月,付出惨痛代价:除了被刑拘,其妻子还与该SIM卡实际所有者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拟赔偿对方超过25万元,事件被称“天价上网费”。
湖南移动爆出离奇天价上网案引发社会关注,业界批评电信运营商没有履行主动提醒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甚至有人认为“不主动提醒也是电信企业的一种生财之道”。记者了解到,工信部已要求三大运营商最迟去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异常话费提醒”,中消协也呼吁运营商对消费者费用异常及时给予善意提醒。而据记者调查,国内三大运营商对此执行并不到位。专家说,运营商应加强主动提醒的服务,资费公开透明,才能减少居高不下的投诉。
目前,从工信部公布的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来看,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占总量40%以上。为减少纠纷,工信部已要求三大运营商最迟去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异常话费提醒”。在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当地电信企业发布消费提醒,比如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结合本地消费情况,设置异常高额通信费用提醒值,用户当月累计通信费用超过该提醒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
对此,我国《电信条例》已有明确规定,其中第34条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
中消协去年7月也呼吁电信运营商对消费者费用异常及时给予善意提醒。
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监管要求,但有些运营商至今并未完全执行到位,类似用户投诉比比皆是。有用户说,自己的流量套餐每月总是用不完,有一次通过笔记本电脑连接手机上网使用了几个小时,等账单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超出了几百M流量,被收取了200多元,其间没有收到任何提醒,经过多次交涉之后,运营商才同意减免一半费用。还有用户说,自己开通了香港漫游日套餐,回来后一直忘记取消,而运营商没有任何提醒,等到她发现时已被收取了10个月近千元话费。“这期间,自己明显没有在香港漫游使用,运营商应该知情却照收不误”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