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案复文: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动员社会力量,配合政府行为,加大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与机制”问题。近年来,国家发改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不断调整和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2003~2007年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中用于农村建设的总量超过3000亿元,占当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的比重由2003年的36%提高到2007年的约48%,其中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所占比重达到30%。同时,国家发改委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积极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产权改革,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为更好地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巨大资金需求,国家将逐步建立政府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同时积极探索财政性支农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途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关于“选准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经。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财政、税收、金融、出口等一系列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带动农户进入市场;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现代物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和储运。农业部把发展一村一品作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方面,引导各地依托资源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积极发展特色明显、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农产品,挖掘特色产品市场潜力,大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业产业化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6年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154842个,其中龙头企业71691个,各类中介服务组织70874个;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9098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1486元,并带动种植业生产基地10多亿亩、养殖水面9570万亩、牲畜饲养量14.6亿头、禽类饲养量113.4亿只。
三、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问题。为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和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连续五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都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为落实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2004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共同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对有转移意愿的农民,由国家财政补贴,在输出地开展转岗就业前的短期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同时,积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等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遵纪守法观念和维权意识。为了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阳光工程在培训模式上主推订单培训,提出了80%转移率的检查验收标准,将职业介绍能力和劳务订单情况作为招标认定培训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订单”、“定向”培训,保证农民受训后能够顺利转移就业。截至2007年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21.5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1230万人,转移就业1063万人,培训转移就业率达86%以上,并带动地方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30亿元,培训农民近3000万人。阳光工程的实施,使参加培训农民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务工收入明显增加,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被誉为德政工程。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业部在开展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中,突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重点建设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为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提供必要的支持。三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监测。农业部充分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每年两次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数量、结构、收入、到达地点及接受培训情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报告,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四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务对接。重庆市充分发挥406个定点培训单位、344家职介机构、88个市外劳务“窗口”和市政府6个驻外办事处的作用,在全国主要输入地设立了劳务输出办事机构,拓展了新疆、福建、云南、东北等一批新的务工基地,及时为当地农民提供外省用工信息。2006年,该市为了弥补百年一遇特大旱灾给农民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组织农民到新疆摘棉务工,共调用33个专列,组织摘棉农民工11.59万人进疆,其中政府直接组织7.019万人,使全市农民人均增收10元左右,对农民人均增收的贡献率为16.2%。黑龙江省、市、县、乡、村的领导带头出去搞劳务对接,开辟劳务市场,2004年以来,仅省组织的大型劳务对接会就达14次,全省有2/3的县乡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带队外出与用工单位搞对接、签订单、促输出。同时,一些地方还积极做好农民工跟踪服务。湖北省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报纸和网站上公布求助电话,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农民工集中地建立党支部、工会组织,成立农民工权益维护保障协会、农民工服务站,为农民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证等提供服务,受到广大农民工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