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北地区>北京>北京新闻
逾七成受访者认为北京交通拥堵未缓解
2011-07-04 08:49:56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关键词二:公车

“十二五”期间 北京不再增加公车指标

对于此前民众较为关注的公车管理问题,《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使”字头号牌小客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意见》还提出,要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年度制定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关键词三:停车费

重点区域停车费计时单位缩短 部分地区收费标准降低

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中明确规定,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域,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根据方案的规定,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及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等现有4个繁华商业区;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

在收费方面,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表示,经过研究,对原来征求意见方案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完善。主要对三项不变,一个是小区停车收费,二是夜间停车收费,三是驻车换乘停车收费,这次不做调整。第二个完善,降低了两类区域的收费价格,一类是二类区域,一类是三类区域。二类区域占道停车的收费由原来每小时征求意见是7元,现在调整完是6元。二类区域由原来的3元调整到现在的2元。第三个完善是对小区居民在小区周边的道路停车,也做了相应的优惠。按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来进行。第四个完善,考虑到就医的患者到医院就医的需求,给予就医患者的停车需要,这方面不做调整。第五个完善,就是缩短的停车收费的计时单位,原来是半个小时是作为计时收费单位,现在从半个小时缩短到15分钟,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老百姓办事的效率,少交一点停车费。

据了解,该方案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7月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直面时代风险考验 推进党建伟大工程——五论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  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始终是一个政党必须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执政实践不断回答的重大课题。”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喜庆时刻,胡锦涛同志以居安思危的强烈忧患意识,向全党发出了谆谆告诫,提出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时代课题。>> 详细
点击排行
  北京市住建委通报6月23日大雨险情 彻查防汛隐患
土地问责:44地方负责人29国土部门负责人被处分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