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东川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庭进学校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积极开展以提高庭审质量和推进审判公开为重点的“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近日,东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在区第二中学开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以案说法,给所有中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教育意义。
该案缘于2011年5月26日凌晨0时40分左右,被告周双龙伙同潘正、张鑫、周双林、段伟(均已判刑)驾驶摩托车至东川区信合宾馆十字路口,将乘坐出租车经过此处的被害人刘某、赵某、李某从出租车上拉下来进行殴打,致使三名受害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法院经公开审判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周双龙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公民致使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次法庭进校园活动,在东川区尚属首次,东川二中两千余师生亲耳聆听,亲眼目睹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唐启荣)
实习编辑: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