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类别化的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在城市危险源无法或很难迁出的情况下,更应呼唤城市防灾体系的建设。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完善目前城市工业危害的防灾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吉林化工学院化工系李健秀教授认为,目前国内高危行业的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基本上都是框架性的,往往都需要依据现实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对于化工等影响巨大的高危行业,应该对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再细化,力求把每个能想到的环节都想到,每一个细节都要考虑到,尤其是在事故处理中,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的种种可能都需要进行充分考虑,在事故处理环节,就要同时开展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工作。
同时,专家们也提出应该建立一个类别化的危险化学品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区分不同污染源的性质,制定出几类相应的处理预案。每个高危企业也都要制定一套针对本企业的应急处理预案,充分考虑本企业在布局、设施、产品等方面的特殊性,拿出可具体操作的细化的应急预案。这些措施需要尽快加以操作落实,并纳入应急预案的长效体系之中。
专家表示,在应急预案中,也应包括对行业内有安全风险企业的调查情况。目前,各地制定的应急预案中多数只是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情况和组织形式加以预计,却很少有翔实的关于每个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厂矿企业、电站等设施的调查,逐个对企业开展的可能污染调查更是缺乏。因此,一旦发生像中石油吉化这样的污染事件,往往措手不及。
有关专家建议,可以考虑从国家及地方两个层面支持城市工业化灾害的综合研究,并组织开展综合减灾和事故处理的预案编制。城市工业灾害应急预案应在深入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制订法规,并建立权威性的救援指挥机构,以便把各种救援力量(如公安消防、化救、部队防化兵、救护、气象、卫生、环保、通讯、工程救险及交通等)组织起来。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