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渐进式的路径选择,“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方式,决定了我们之前的改革往往是自发、零散和独立进行的,那么改革走到今天,各项改革举措的关联性、耦合性越来越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起一整套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如果说,当年的改革更多是由严峻的形势所倒逼,其核心任务是克服那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那么今天的改革,更需要从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理念、治理效率等更深的层面上全方位优化,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
如果说,过去我们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能力的要求时常是不平衡的,或是在执行环节重视不够,或是忽视了对制度科学性规范性的要求,那么到今天,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机结合、共同完善,已是势在必行。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就越高。制度现代化作为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对于一个在现代化道路上奋力追赶的国家来说,这无疑是一条“光荣的荆棘路”。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悠久的文化传统、巨大的人口规模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决定了中国必须成为创新人类文明发展模式的重要参与者。这是我们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视角。从改革的进程中去观照,用广阔的历史眼光来审视,放在我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过程中去衡量,我们才能洞悉其深刻内涵、把握其重要意义。
纵观社会主义诞生以来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这样的全新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巴黎公社的街堡,还是共产国际的战歌,都未能让马克思、恩格斯经历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从拉兹里夫湖畔奋笔疾书《国家与革命》,到打响攻占冬宫的第一枪,列宁领导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创立,却尚未深入探索就溘然长逝了。有英勇抗击纳粹的壮举,有党内大清洗的悲剧,也有腐败愈演愈烈的积弊,苏联在其70多年治理历程中曾写下辉煌一页,但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积月累、积重难返,最终难以逆转国亡政息的命运,留下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史上令人扼腕的沉重一笔。
从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看,实现这样的总目标更具复杂性和紧迫性。自汉唐治世到康乾盛景,中国的国家治理水平曾代表一个时代的顶峰。然而自商鞅废井田、立郡县之后,“百代皆行秦政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观念始终没有改变,君主专制制度始终没有改变。当欧美国家争相改制图强之时,中国却如同一头沉睡的雄狮,固守于宗法祖制,与治理现代化的浪潮失之交臂。武昌城头辛亥革命的枪声,击碎了绵延2000年的封建王朝,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但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种种国家治理体系的方案都在现实中败下阵来。直到新中国的成立,才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历史,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百年梦想,并在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取得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终于找到了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路径。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回望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到今天,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走过前半程;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便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而今,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落实这一战略构想恰逢其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标注现代化的新高度,成为我们这一代人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