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新《旅游法》首张罚单 鼓浪屿“野导”被罚1000元
11月4日,“野导”吴某在鼓浪屿活动时被抓,当时其携带了很多假的旅游证件。近日,记者从厦门市旅游部门获悉,厦门市旅游局开出《旅游法》出台后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案的吴某罚款1000元,这也是福建省内依照新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野导终于管得了了,这两个月的突破比以前多得多。”自10月《旅游法》出台后,鼓浪屿假冒导游整治小组随之成立,该小组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劝导游客谢绝无证导游服务230余起,抓获无证导游25人,其中5名持有假冒导游证件者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涉旅游违法案件2起,案件调查方向均指向非法商家和旅行社。
这张1000元的首张罚单开出后,不少执法部门表示,这个案例在整个旅游管理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在单部门执法的情况下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比如吴某的这个案子,我们也是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得以做笔录。”厦门市旅游部门表示,公安、工商、城管等多部门的派驻联合执法,对案件证据的获取和涉案人员身份的确定有了重大突破,有效震慑了“野导”揽客的嚣张气焰,挤压了其活动空间。此外,工商部门的介入,对铲除不法商家勾结无证导游的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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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登岛监视“野导”
“我们将组建一支便衣队伍,暗访‘野导’违法行为,通过高科技手段对整个利益链条进行监控。”记者从鼓浪屿综合执法办获悉,一支“高配备”的秘密队伍将潜入鼓浪屿各个景点、购物场所,对“野导”拉客、欺诈游客、勾结商家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此外,鼓浪屿旅游质监所近期也将购买一台“旅游团队监管系统检查机”,这台机器与旅游部门系统联网,可以监测任何一个旅游团队登记的派团行程、导游身份照片、游客人数等信息,“我们可以通过这台机器检测出团队是否由旅行社派出、行程是否合法、导游是否将团队转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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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管住“野导”
行政拘留:公安部门根据无证导游的违法情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以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刑事拘留15天以上;
开出违法罚单:旅游部门根据《旅游法》一百零二条,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列入过渡黑名单:对无证导游所持假导游证、优惠过渡卡予以销毁并列入鼓浪屿客船轮渡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季度卡、年卡、户外运动卡、旅游年卡等包含过渡优惠性质的卡类。
将注销暂住身份:根据即将出台的《鼓浪屿户籍人口管理办法》,对在鼓浪屿暂住的外来无证导游的外口身份实施注销。(海西晨报记者李凌)
实习生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