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受影响
在《旅游法》出台之前,有业内人士预计,该法出台之后,导游不会再千方百计想着赚游客的钱,会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且《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将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发底薪,使导游人群的利益得到保障。
然而从目前贵阳地区的情况来看,尽管《旅游法》实施后,导游的服务费从日均150元至200元,涨到了250元至300元左右,但导游从业者似乎并不买账。尤其对于资深导游来说,他们有着丰富的带团经验,以及较高的讲解水平,他们能够更容易获得游客的信任,并在购物返点中获取更多收入。
据介绍,一个购物团下来,导游往往能够赚取数千元的返点收入,有时甚至上万元。“收入多少,与是否为购物团,以及游客组成息息相关,一般老年团和教师团的消费能力较弱,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组织的团队,消费能力就很强。从年龄阶层来看,60后以及70后是消费主力。”某导游说。
相较而言,新入行的导游,更欢迎《旅游法》的实施。“现在工作稳定多了。”某新入行还不到一年的导游介绍,“但‘五险一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尤其导游是个高风险的工作,希望在这方面能够得到保障。”
“不管新导游还是老导游,服务水平高或低,不管是中级导游还是初级导游,现在大家都拿一样的工资,一样的导服费,能有工作积极性么?”贵州宝中旅行社某入行四年的导游介绍,过去,导游上车之后,能够滔滔不绝地讲上三四个小时,为游客介绍更多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特色产品,现在往往半个小时就结束了。“没有激励机制,大家的工作热情、激情都降低了。”
据某旅行社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收入减少,以及带团量的相应减少,一些老导游开始计划着转行;而在旅行社方面,由于要为签约的专职导游发工资,这无疑将增加旅行社的经营压力。“有的旅行社有多达50个以上的专职导游,这笔工资支出是很大的,所以,旅行社也将考虑减少专职导游的数量。”
针对《旅游法》实施之后暴露出来的众多问题,据业内人士分析,《旅游法》没有实施细则,所以,目前各地解读情况不尽相同,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出现了当前的各种乱象。《旅游法》是否能够发挥其规范市场的正面效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要看该法是否能够得到严格贯彻、正确贯彻,并等待市场逐步适应、自我调节。(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