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对法治湖南建设的领导
建设法治湖南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湖南建设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委将成立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建设法治湖南作为一项涉及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作为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作为一项执政为民的实事,列入党委的工作重点,列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法治湖南建设中,各级党委是领导核心,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法治建设的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要健全工作机制。法治湖南建设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法治湖南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这次全会后,各有关方面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研究制定贯彻省委《纲要》的具体意见和配套文件,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要精心组织实施。建设法治湖南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既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又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要围绕长远目标,立足当前实际,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湖南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县乡基层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工作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街道)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把法治湖南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加强对法治湖南建设的宣传,注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湖南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法治湖南建设,关键在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是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信念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尤其要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各级党委要重视培养和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五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我经常讲,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在人们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意识到,我们做任何事情任何人都有可能马上知道;做任何事情,作为或者不作为,老百姓都有可能到法院去告你。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做事情一定要有公开公正的意识,要有依法办事、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在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上都要有一个深刻的转变。一方面要大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要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开放环境、社会深刻变革中开展工作的本领。要增强现代理念,拓展国际视野,把握发展大势,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和知识创新的步伐。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把国际视野、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结合起来。要尊重发展规律,克服短期行为,克服形式主义,潜下心来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强化精细化管理,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决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同志们,建设法治湖南事关湖南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不断取得湖南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进步,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