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益寿园老年公寓接待室,工作人员曾培仙拿出一本探亲家属登记册,册子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家属探访记录。“7月份的探访人数基本上和之前持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了,并没感觉到探望老人的子女数量明显增多。”曾培仙说。
呼和浩特社会福利院专门收养 “三无”人员和家庭无力照顾的孤、残老人。虽然住着200多名老人,但儿女前来探望的却寥寥无几。院长张新生表示,福利院目前有儿女的老人仅占5%左右,家庭没有能力赡养老人,即使福利院打电话催促儿女前来探视,也起不到效果。
法律约束力不够强?
养老院:维护亲情靠的不是法律
作为一名养老机构的负责人,杨素表示支持“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几年前,我们这确实有过子女把老人送进来就不管的现象,我们几次打电话,要么不接,接了也是冷言冷语。最过分的是有的老人临终通知子女,子女都找理由推脱。有了明确法律条文,不仅是对我们从事养老工作的一种支持,也是对老人权益很好的保护,更是对个别不孝子女的一种约束。”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康泰老人乐园的工作人员秦玺林也十分支持“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自觉看望老人的,你不说他也会来看望,不看望的,即使有法律约束也叫不来。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经常看望老人的子女大都能够理解我们工作,我们的工作人员跟他们很容易沟通,而半年一年也难来看望老人一次的子女常常会因为老人正常的头疼脑热找工作人员的麻烦,所以我们十分拥护法律的实施,儿女来得多了,我们的工作就更容易开展。”
但杨素同时也觉得,“常回家看看”其实很难界定,“怎么算‘常’,十天半月还是半年一年?”杨素认为,子女真正应该重视的不是某一条法律,而是老人真实的内心感受。
“其实,父母与子女间真正和谐的亲情关系最终靠的不是法律的保护与约束,而是建立在原本就应有的真心的互相关怀与爱护之上。”杨素说。
内蒙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韩晓娟表示,虽然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但在执行层面上依然有所欠缺。“由谁执法、怎样执法等问题依然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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