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台湾有没有占道经营这样一个说法?
谭台明:都不可以,你如果占道经营他就开罚单,我觉得像城管这些,我不需要去没收你的东西,我就开罚单给你,就不容易造成这种彼此之间的一种对立或者矛盾。
解说:谭老板认为,如果现场直接开张罚单,而不是扣东西,城管就不会和小贩拉扯起冲突。
回顾多起事件,的确常常是在暂扣这一环节引发冲突。小贩大多不甘心让城管把东西拿走,双方一拉扯矛盾就容易升级。延安城管踩头事件就是因为暂扣自行车而引发的。
北京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的事件也是这样,正是当城管要将 崔英杰的三轮车带走的时候,他刺出了致命的一刀。
公众不禁要问,城管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方式来执法呢?难道没有更合适的办法吗?
王成: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查验对方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第15条写得非常清楚,只有警察才能对他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查验。
记者:处罚的时候,你其实都不知道我处罚的这个人他身份是什么?
王成:不知道,我不知道面对的这个人是什么地方的,姓什么叫什么,我怎么开罚单?我开不了罚单。我只有把你的东西扣下来带回去,作为一个抵押让你来拿,作为一个抵押让你去银行交罚款。
解说:由于城管无权查问小贩身份,因此目前各地法规规定的,城管执法程序大多是这样的,先对小贩进行劝告,如果劝告不听的话可以暂扣物品作为抵押,小贩在交纳50到200元罚款后可以领回。然而,不少小贩却根本就不去领,每个城管中队都有几间仓库堆满了无人来领取的物品。
宿立喜(广州市天河南城管执法队队长):如果说我们暂扣的物品小于200块钱,经济上来讲就划不来,他就不来处理了。
记者:暂扣的东西领回去之后,你感觉他们是就会不做了,还是说可能很快你又会在街上看到他们?
宿立喜:很快就会看到,不会放弃的。
解说:小贩不会因为东西被扣就改行不干,暂扣不但达不到想要的执法效果,还引发了大量冲突。这堆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杂物按法规还得存放半年才能处理。但是,暂扣,的确就是法律赋予城管的唯一刚性手段。
王成:我一暂扣,这个肢体上的接触是无法避免的,没有一个说,你拿去吧我的车,你拿去处罚我吧,几乎没有。
记者:必须对对方的人身有一定的强制,比如你把他制止?
王成:隔离。
记者:你才能把东西拿走?
王成:没错。
解说:王成实际提到了暂扣这一执法手段的另一层尴尬,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城管可以暂扣小贩物品,但却没有任何人身强制权,这让城管在执法时陷入两难,广州市城管因此还遭遇了一场官司。
今年3月,城管队员敖大挺在执法中和小贩李盛燕发生冲突,冲突中掐住了她的脖子。事后,李盛燕将城管告上法庭认为城管涉嫌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