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制度存在监管盲区,审批程序有待细化,离谱采购引关注,专家建议审计和纪检部门及时介入
近日,一些地方政府“离谱”采购事件引起关注。
12月15日起,四起案例被接连曝光:抚顺市财政局采购七部iPod4当作U盘,苏州交警部门采购iPhone4用作监控设备,黑龙江公安厅采购价值超过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采购两台豪华电动按摩椅。
对此,昨天(29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认为,“离谱”采购案频发,暴露了地方政府对采购审批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现行法规没有执行到位等诸多问题,“离谱”政府采购案频发,应警惕权力寻租。
非理性采购行为多发
汪玉凯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分为目录内采购和目录外采购。目录内采购是指国家、各地方按照国家法规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大规模的政府采购行为一般都是为目录中的办公用品。目录外采购是指在目录之外,各个部门自行采购的办公用品。
“目前,国家和各个省级部门的目录内采购是比较规范的。”汪玉凯称,目录内采购各个部门审批会比较严格,一般都会经过多道程序,采购遵循的是节能、绿色的原则,采购价格也会低于市场价格。
“有的略高于市场价格是因为国家有关于自主品牌等相关的扶持政策规定,”汪玉凯把这种略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总结为理性采购行为。然而,对于iPod 4当作U盘、采购4万元笔记本电脑这类情况,汪玉凯认为是非理性采购行为。
“这些非理性采购行为一般都是目录外采购。”汪玉凯说,采购目录只包括了办公、会议等一般性采购品,按照国家法规,一些专业性办公用品可以由相关部门自行采购,上述几个案例就属于自行采购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