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党的制度建设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要建设和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伊始,就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带头严格遵守和雷厉风行贯彻实施,从而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迅速好转,这充分说明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和全局性意义。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一)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质量和制度体系化建设。质量是制度的生命。只有紧紧抓住党的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普遍性问题,抓住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最期望解决、党的建设最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在深入调研、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好制度,才能对有效规范党内生活产生重大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要大力加强党内法规的科学化、体系化建设,推动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早日形成和不断完善,努力形成制度合力和提高制度建设的整体质量。
(二)通过加强监督和问责提高制度执行力。没有责任的制度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有责任但得不到严格追究的制度是纸老虎。党内制度执行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和问责是否坚决有力。应当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的实施情况专门部署一次执行检查活动,以此为抓手,狠抓党内法规的执行和遵守。要铁面无私、持之以恒,坚决惩治少数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要将监督问责与激励表彰两种方式有效结合起来,注意两种方式的平衡,以发挥制度的综合效力。如对权大责重、地位特殊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群体,要建立健全针对性强的专门制度,既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又加大激励和表彰力度,以切实增强这一群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在全党开展以强化制度意识和树立制度权威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甚至违法乱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学、不知、不懂制度规定,所谓“无知者无畏”。需要在党内外集中开展一次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大学习、大宣传专项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切实贯彻制度、坚决维护制度。通过具体典型的案例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强化制度意识,树立制度权威,形成人人了解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干部学院应当加大对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和制度知识的培训力度。
(四)加强对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对党规党法的研究既是党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但目前该领域研究成果甚少,研究力量薄弱,很大程度上成了党建理论和法学理论工作者都关注不多、研究不力的空白地带。应当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普通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和要求,集中力量分专题对党的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以为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