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2/3资源被控制?存在分配不公?器官移植医院“被捐款”?
8日,就器官捐献体系运作受到的质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接受本报独家采访,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和解释。
器官如何获取和分配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器官移植大国,每年手术病例达到8000余例。截至7月7日,我国已实现器官捐献918例,所捐器官移植给了2495名器官衰竭的患者。这些器官来源主要是三个渠道:司法途径,即死囚捐献;患者亲属间活体捐献;公民器官捐献。近年来,从第一个途径获取的器官越来越少,活体捐献违背了“无损害”伦理原则,主要是通过第三个途径获取。
为了让器官获取不成为交易,按照国际惯例,2010年,我国开始建立有第三方组织参与管理的器官捐献体系。这个非营利性的第三方,就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原卫生部委托红会负责这方面工作。2012年7月,中编办正式批复该机构设立。中心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的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各地中心或办公室建立各自器官协调员队伍,了解潜在器官捐献者的信息,并报备给各地中心或办公室。但是,地方的中心或办公室并不是一个职能机构,而是一个临时部门,组成人员大多由器官移植医院提供。地方中心启动的办公经费最初由原卫生部拨了100万元,同时器官移植医院也积极赞助经费。
那么,器官协调员如何了解到哪里有潜在器官捐献者?高新谱介绍,目前全国各地共有器官协调员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于红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协调员通过各自医院构筑的网络,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的信息,报备给各地中心;同时,告诉给来源上述网络的OPO(器官获取组织,一般从属于器官移植医院),由OPO通过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协调员全程见证。器官移植医院把等待移植患者信息录入全国器官捐献分配和共享系统,形成等待者名单,最终大约有1/5的潜在捐献者能够实现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