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谱介绍,由于管理中心只有监管账号,不能进行操作、更改。协调员也没有账号。只有OPO有账号,有权分配和共享。所以,资源掌握在红会手中一说并不成立。
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拟定器官分配管理办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近期将出台协调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准入门槛,上收准入权,使协调员更好地行使见证、监督的权力。
对捐献者缺乏人道救助金
器官捐献者在任何国家都是应该被尊重的,由于其完全的利他行为,国际上认为这群人应该得到关怀,但多数不赞成从经济上进行人道救助。但是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对捐献者贫困家庭的人道救助就显得尤其必要,内容包括捐献者的丧葬费、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等等。这一方面因此成为管理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高新谱介绍,在国外,器官捐献的所需费用都是由移植受者的医保转移支付,来源比较稳定,保障捐献者的权益,比如德国。然而我国对捐献者的费用,以及对其配偶、子女、父母的人道救助金,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3年器官捐献者的费用,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以及一些器官移植医院的自愿捐赠。
人道救助金不能仅靠医院自愿捐赠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如何改变人道救助金缺乏的现状?高新谱认为:“应该有一个较长效的救助办法。我们已经拟定了办法的草稿,经过一些程序后择机发布。”据他介绍,按照该办法,救助金主要由中央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金组成,救助对象为捐献成功者及其家属,其要主动申请,还要经过严格审核、科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