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成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制定新的三年计划。规范发展股权基金、融资租赁、要素市场和资金结算中心,推进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推广应用商业保理等业务,发展产业金融和新兴金融业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严格防范金融风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企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全面完成市管集团公司制改革,扩大规范的董事会建设试点,促进管理提升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优势企业上市。完善落实政策,破除体制障碍,拓宽准入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民营经济健康成长。健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稳步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所有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和抵押试点。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继续减少、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归并整合,实行联合审批全程代办一条龙服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与监督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制定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政策举措。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对外投资带动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坚持进出口并重,增加重要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启动实施面向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民企500强企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综合性支持政策,推动企业“走出去”。改进招商方式,改善投资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主动参与京津冀都市圈建设,深化与环渤海及三北地区合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