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不是一个大税种。2009年,中国车船税收入186.5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0.27%。但随着中国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以上千万辆数量增加,车船税的征收变化,与越来越多的人利益直接相关。
车船税:争议中前行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征求社会公众对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情况。在一个月时间里,中国人大网共收到近10万条公众意见,其中超过半数意见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
车船税法(草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参与程度空前高涨,体现了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在我国财产税几近“空白”的情况下,每一次对居民财产增税的行为都是一次严峻挑战。
对于车船税法(草案)的质疑集中在以下几点:按排量征收未能体现财产税性质;按排量征收不能体现节能减排的目的;税负过高;减免税政策不合理;与其他税种重合等。其中质疑最多的是未能体现财产税性质。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这次车船税改革并不是增加广大车主的负担,而是部分车主的负担。此次车船税改革在总体上仍然按照“税负结构性调整”的原则。我国在需要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缩小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在保持小排量车税负不增甚至减轻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大排量车税负,这本身就能够在一定程度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所以,车船税改革并不是仅仅增加部分车主税负,而是符合国家收入分配改革的大背景需要。
网言网语
“既然车船税是财产税,计税依据应该是汽车的评估价值,为什么这次调整却按汽车的排气量分档计征?同等排量的汽车,价格可能相差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按排气量征收会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虽然2007年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中车船税税负比老政策增加了近一倍,但老政策分别是在1951年和1986年制定的,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特别是目前CPI高增长,2007年的调整增加显然没有到位。目前车船税法草案将以法律形式出台,不可能频繁调整,如果此时不调整到位,又待何时?”
“买得起车的不一定用得起车,莫让用车成了老百姓的又一大负担。”
“车船税应该加在汽油里,跑得多就多交,特别是公车,这样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车私用。”
“1.6升及以上排量车的车主,是市场中最活跃、消费能力最强的一个群体。在税收额度大幅提高的情况下,这些车主可能减少其他消费。这对于相当一批所谓中产阶层者来说,也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
“我们开最贵的车,烧最贵的油,走最堵的路,缴最多的车船税。堵的不只是路,更是心!”
专家解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这次车船税改革并不是增加广大车主的负担,而是部分车主的负担。此次车船税改革在总体上仍然按照“税负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对于除乘用车之外的货车、客车和船舶等,基本维持了原有税负水平,局部有所调增和调减;有关乘用车,对1.6L(含)以下乘用车也是采用了保持原有税负和适度降低的做法。为了改变原有对机动车一刀切征税的不公平做法,按照排量差异设置差别税额,就必然需要对1.6L以上乘用车在原有税额基础上分别加以提高。因此,1.6L以上乘用车的税额幅度的提高实际上是税制设计要求的结果。同时,根据统计,1.6L以上乘用车所占份额为42%,因而提高车辆税额只是增加部分车主的负担,并不是广大车主的负担。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高萍:船税是保有环节的财产税,这就意味着只要保有车船,就应缴纳车船税,它与车船是否实际使用,使用程度等并没有联系。这与燃油税多使用汽车多缴税,少使用汽车少缴税不同。车船税是纳税人保有该项资产所需支付的成本,不受使用情况的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按照车船税法草案第一条的规定:凡拥有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据此,对不需要登记的企业内部作业车船如大型企业内部作业的车辆、码头作业的车船、机场作业的车辆等也要征收车船税。
部分城市实施的“限行”办法是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所实行的一种交通管理制度,车船税是通过人大立法的一项税收制度,二者本身并无直接联系。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按照现行条例,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按相同的税额缴税,这不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便宜的普通车少交税,价值贵的豪华车多征税,这样才更加公平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从目前网上和身边有车人反映,我感到是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会影响绝大部分车主。另外,根据去年汽车销售的情况,排量1.0的车仅占10%,意味着大多数的车主负担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