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之道:60年来,中国确立并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中国踏上“绿色崛起”之路
一条玉带般清澈的溪水穿过古滇国的一座小城,于是有了今天的云南小城“玉溪”。
年近七旬的曾大爷回忆起上世纪50年代的玉溪河,那是一条亮汪汪的河流。“夏天跳进河里,清凉的河水浸透身体,劳累顿时就不见了。”
河水静静地流淌,转眼进入上世纪70年代,玉溪这座小城市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然而那时只顾得上抓生产,人们还没有环保意识,沿岸工厂将工业废水排放到河中……“老玉溪人”儿时在河里捉鱼摸虾的情景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令人厌恶的臭水沟。
直到3年前,在“生态立市”的战略指导下,玉溪河得以整治。“前溪花满草满,隔岸云宽水宽”的昔日景象重现。
玉溪河的变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变化交互作用的一个缩影。
人口资源环境,是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对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这一问题更为关键。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在一片废墟上诞生的新中国,不保护自然环境,是难以富强和发展的。
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对保护自然环境给予高度重视。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就曾号召“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不过,由于人口增加迅速,伴随大规模的建设开发活动,上世纪50年代后,砍林伐木一时成风。
1966年,周恩来在总结经济中出现的生态破坏问题时曾痛心表示:“治水治错了,树砍多了,下一代人也要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