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才得知10年前已被衡水中院判了离婚
“如果我这个案子就这么下定论了,今后谁的婚姻还有保障?”因认为夫妻感情已尽,胡润富豪榜某上榜富豪的妻子宋女士向海淀法院起诉丈夫,要求离婚。丈夫竟拿出了一纸十年前的判决证明二人早就离婚了,而宋女士自称对此全然不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探究亿万富豪之妻“被离婚”之谜。
起诉离婚才知已“离婚”十年
虽然身为亿万富豪的妻子,但宋女士的这个身份除了最亲近的人之外,鲜有人知道,她也不愿让人知道。在宋女士看来,这个身份没有给她带来多少享受,反而是难言的痛苦。
在维持了22年的婚姻之后,宋女士选择离婚。去年9月,宋女士的离婚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身份显赫的丈夫没有露面,他的代理律师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此案应在河北当地法院审理。
令宋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除了提出管辖异议,对方还拿出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作出的生效判决书,判决中赫然写着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夫妻二人房产中的1套住房归女方所有。也就是说,早在十年前,夫妻二人就已经结束婚姻了,而宋女士对此竟全然不知,还上法院起诉呢。
“我当时就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宋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敢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不知道。
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宋女士的丈夫表示,他常年在外做生意,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夫妻之间难免有误会,感情转淡。
宋女士称自己“被离婚”,是因为她根本没有到庭应诉,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甚至连判决书都是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始至终,她连影儿都不知道。
我国民诉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应该是穷尽了其他送达方式之后,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最后采用的一种方式。难道宋女士在2001年人间蒸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