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为孩子争取权利”
既然宋女士也想离婚,而当年的判决也认定双方离婚。从结果上看并没有什么不同,宋女士为什么不能接受呢?
“离不离婚都应有我的意见,我不可能接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人离了婚。”宋女士说,更重要的一点是,在2001年的判决中,丈夫的职务还写的是一家焊管厂的经理,但这些年后,他的资产激增已不知多少倍。
如果10年前二人就已离婚,那这十年来丈夫的资产就全是其个人财产;如果推翻了这纸判决,那么这些资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分割起来,这将是国内财产标的额最高的离婚案。
这样天文数字的财产,宋女士不可能不动心。但她告诉记者,她凭自己的能力也能过得很好,这些财富是她一定要给两个儿子争取的。
宋女士和丈夫都是北京人,原在一家工厂工作,1988年结婚。两人自由恋爱,婚后生活也很幸福,先后生了两个男孩儿。丈夫很有经营头脑,带着妻子下海创业,白手起家,办起了焊管厂。为了生孩子,宋女士回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宋女士说,在怀着第二个孩子时,双方产生激烈矛盾,分居生活。
“我生下二儿子后半年,手里没钱,就只好出去上班。他就趁机把孩子抱走了。”宋女士一谈到孩子就难过地红了眼圈。宋女士说,在这十年间,她咬着牙打拼创业,终于小有成绩,公司每年也有不错的收益。
“我的两个孩子是我们正常结婚生育的,如果我现在不争取解决,今后他们肯定会有麻烦。”宋女士表示,如果她能争取到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部分分割,将全部留给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