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受理各类环保一审、二审案件593件(一审528件,二审65件),审结583件,未结10件,结案率达98.31%。这是贵阳市环保两庭自2007年成立五年来交出的成绩单。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说,贵阳将在认真总结环保法庭的基础上,谋划用法制的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中国环保法庭“第一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已正式成立五年来,审判的案件也创下了很多国内的第一。如贵阳环保“两庭”判决的“福海生态园”案,这被认为是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中国最为严厉的刑事制裁破坏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福海生态园”案的被告罗忠福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而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罗曾是中国内地首富。
在盗伐、滥伐林木的轻微犯罪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贵阳环保“两庭”做了创新,提出了刑事处惩、经济处惩和修复生态“三管齐下”,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得到同时追究的创新司法方法。有效预防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促进破坏环境罪犯案件大幅度下降。2012年1至10月与2008年同期相比,两庭受理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9.68%、执行案件同比下降44.44%、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同比上升514.29%。
贵阳作为首个尝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省会城市,从2007年开始,贵阳以保护中心城区数百万居民的“三口水缸”,即“两湖一库”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的水质为契机,成立了贵阳市环保两庭。
“环保法庭对贵阳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已做出了初步的探索,未来贵阳市环保两庭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继续探索、创新。”李军在充分肯定环保两庭为贵阳环保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透露贵阳将在总结环保两庭做法的基础上,探讨用法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的可行性。据了解,贵阳正在布局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修订,增强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记者 苏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