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7)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年底前出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职能转变工作;2014年上半年,完成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形成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4-2017年改革任务和措施;2015年,形成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配套政策,2013年12月在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推行,2014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朱小丹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参与办理)
(8)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按照《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2012-2014年)》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度要求,推动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重点推动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科技文化等领域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2014年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继续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落实国家批复规划中的相关政策,面向港澳量身定做政策、项目和措施。以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为新亮点,推动在高等教育、医疗机构、职业培训、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标志性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区域全面融合。(招玉芳、陈云贤、林少春同志负责,省港澳办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参与办理)
(9)加快申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会同商务部共同制定申报粤港澳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并尽快上报国务院,研究制订负面清单,启动自贸园区管理架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调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实施或暂停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关规定清单。密切与港澳沟通,加强与国家各部委协调联系,努力争取最大支持。(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经贸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港澳办、省法制办参与办理)
3.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0)大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单独处理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立法调研,2014年制定出台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定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马兴瑞、李春生同志负责,省依法治省办牵头,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参与办理)
(三)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做到一风一风地坚持查、一风一风地坚决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