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临时工”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概念,而当下国人所熟知的临时工群体则多分布于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名曰协管员、辅警、联防队员等。北京25个部门近日在预算中公布的部分临时工数量已高达4386人,而这25个部门还不包括城管、交管、工商系统这些“临时工用人大户”。更耐人寻味的是,这庞大的临时工数量居然是建立在有些单位的编制尚未满员的基础上。
与政府部门临时工“泛滥”相对应的是各地频频被曝出的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大量存在,这种鲜明的反差是由我国编制内外并存的双轨用工制度造成的。换言之,政府部门变相扩编、临时工把在编人员“养”起来是体制之弊。以节约成本、弥补编制人员不足为初衷的政府部门临时工膨胀,不仅给各地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且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事实上,要根本改变大量使用临时工这种损害效率与公平的现象,只能通过改革来完成,这既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人员的同工同酬,也包括公职人员与社会公众的各项福利待遇的并轨。
政府临时工身份之惑
记者最近在皖、鄂、赣、湘、晋等地调研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编制外大量使用临时工,已成为当地财政的巨大负担。他们的工资有的纳入地方财政供养预算,有的则靠部门创收“罚没款”发放。大部分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工作辛苦但待遇低下。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部分临时工违法参与“执法”,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临时工规模膨胀惊人
自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各地根据中编办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严控超编进人;但另一方面,某些部门为了强化工作,则要求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一定的人口比例。安徽省编办副巡视员张强告诉记者,自2003年中编办核定编制后,10多年来没有调整,“由于编制红线不能触动,编外聘用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编制内人员严控的结果就是编外人员不断膨胀,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管等部门,有的部门编外使用临时工数量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不少地方聘用人员直接与政府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人事科科长马磊告诉记者,宿州市现有人口649万,核定警察编制为3736人,实有警察3482人。
按照安徽省政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1-2013年)》的要求,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应达到当地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五左右。2012年,宿州市共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6000余人,招聘条件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岁至40岁,每人每年工资为13500元(含社保),人均办公培训经费15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财政负担逾亿元。
同样,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在编城管人员有192人,此外还聘用了145名城市协管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协管员与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在1200元左右,由城管局负责缴纳社保。
据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汪景超介绍,这些协管员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一部分,其余则由单位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