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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死刑方式并行12年 专家称注射死刑尚缺标准

2009-06-16 11:31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到,从1997年开始,两种死刑的执行方式是并行的,12年时间过去了,当我们今天看到北京市的这条新闻的时候,仍然觉得它有新闻价值,你觉得什么原因?

白岩松:

因为12年的期间,其实全国各地也都在进行探索,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了,其实早就开始实行了必须全部采用注射死刑的方式,甚至比北京要早六七年的时间,比如说上海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以后不会再有枪声去执行死刑的过程,而是完全注射死刑,但是它并不平均。因此这一次当北京市决定年底要实行这种注射死刑的时候,对所有的死刑犯,它可能又是一个标志性的意义,接下来你会去期待,说北京的这种示范效应会不会变得很大,会不会让全国各地的都能尽快的在技术已经成熟,和人员迅速培养,已经给了12年这样过渡期的情况下,都实施注射死刑,因为即使面对死刑犯的死刑,他们也应该有一种公平在里头,不是说这一年,全国一共有多少执行死刑的,但是有一部分是相对来说痛苦比较少的注射死刑,而另一部分是痛苦相对多一点的枪决,其实这也是一种不公平,希望北京的这件事能缩短这个过程。

主持人:

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硬件条件都已经具备了,人们的这种接受能力,软件是不是具备,因为今天刚才短片里面也提到,做了这么一个民意调查,就是当问到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的时候,有七成的人赞成,但是问他,你看我们不妨看一下,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的时候,超过56%,一半以上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你觉得这代表了人民群众一种什么样的想法?

白岩松:

其实第一个调查里头,说有接近70%的选择了应该是注射死刑,我觉得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他呈现出一种理性姿态的时候,相对来说比例比较高。

但是第二个选题的时候,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有一句话叫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于是调动的是他内心感性的这种因素,所以比例一下从70%下降到50%几。我觉得长期以来是,我们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是感性的感受,既然他那么糟糕,民愤极大,那就应该罪加一等,恨不得枪毙两次、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划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划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剥夺他的生命,而没有说在极致惩罚之后,再赋予一些惩罚的色彩,比如说让他痛苦,让他恐惧,让他一枪死不了等等,这样的话好像觉得更解恨,在个这背后好像有一种以暴制暴、以怨报怨这样一种长期的心理。其实当我们换一个角度讲,剥夺生命就是最极致的惩罚的时候,一切就应该能想得明白。

主持人:

刚才短片里面也提到了熊振林,当熊振林他一下子杀害了8个人的时候,当我们站在受害人家属的角度去想,你当时杀人,你想出的是不择手段,但今天让你用这种,假如我们给他选择的是注射死刑的话,他可以平静的、有尊严地离去,从受害者家属的角度又怎么看待注射死刑呢?

白岩松:

其实这就是社会必须在感性和理性之间找到一种结合点。当然我也听到有人在这样说,如果要说换一种说法,大家可能是不是会去想,如果有些文明程度发达不够的地方,也许这样的死刑犯,好了,就交给他们的家属,就交给受害人的家属,或者说是部落,或者说是村落去处理,那么结果可能就是我们在新闻当中看到的,有时候在国外会出现的,可能是用石头把他打死,或者说其他的方式。但是你知道,社会必须要在感性和理性之间找到一种结合点,并且逐步地靠向理性,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我们当然理解所有受害人家属那样的一种心情,其实枪毙一次可能都不解恨。但是再仔细一想,首先自己的亲属的生命已经失去了,而对他最大的惩罚就是让他失去生命,那么这一点法律已经给了你公正。

主持人:

我们再看一种质疑的方式,就觉得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的,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那还会起到对社会上的不法行为、不良行为的这种震慑作用吗?

白岩松:

其实这一点已经悄悄地在改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它引起的负面的因素一点也都不小。其实当随着人们对人,对人性,对生命的进一步的了解之后,你会知道,没有什么比失去生命是更痛苦的事情。

好了,过去我们也曾经出现过,当执行枪决的这种方式的时候,恨不得要游街,要示众,要绑在后面。但是你在很多人的回忆和文字作品当中都能看到,我们即使作为一个非常健康的、正常的,然后只是偶尔成为这样行为的旁观者的时候,那样痛苦的记忆,甚至一辈子抹不去,因为它对你产生的不仅仅是一种震慑,还有很大的一种恐惧,其实这是给社会附加的一种刑罚,即使是给没有任何犯罪的人,都会变成一种惩罚。所以这种震慑和惩罚怎么去解决它,当社会逐渐在前进的时候,当要以人为本的时候,这种行为当然是要逐渐地靠近,就是说既然全社会对人的理解已经有了进一步的这种增高,知道剥夺生命就是最高的一种处罚之后,这已经足够让大家要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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