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的销售假进京户口案
2009年6月22日,北京市海淀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富长宁等4人有期徒刑3~5年。据法院调查,富长宁伙同北京市人事局车队司机付长利、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张锡长等人,利用过期的报户口介绍信和“派遣证”等,先后办理了92份假北京户口,获利100余万元。
中国“户口史”
西周时期——掌握自然变动
西周时期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以后就要向司民登记造册,每年的出生和死亡人数都在司民的册子上予以统计,并每隔三年核查一次,主要目的是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治安
战乱繁多、社会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起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齐、越、楚、卫、秦等国实行“书社制度”,就是将家长或男丁的名字写在版图上,放在土地庙里,以便按照户数的多少及各户的情况,来平均赋役负担。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实行“什伍连坐”的户籍管理办法,不仅要登记户口的姓名,连其身材高矮也要记录在册。
秦汉时期——核实赋役、收税
秦统一六国后为控制百姓实行“什伍连坐”的办法,户籍中不仅要记载户口姓名,还要登记年龄、土地、财产等情况,以便收税。
汉继承秦,并创造出“案户比民”的户籍制度,每到8月,全国百姓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接受主吏验阅,主要目的是为防止逃役。
魏晋南北朝时期——确保财政收入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户籍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则是为侨居江南的北方流民所设立的临时户口。东晋南朝时期,百姓为了躲避战祸频繁迁徙,朝廷害怕人口流动太过频繁影响财政收入,便实行了“土断”(流民入所在地户籍)来清查隐匿漏户,确保全民纳课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