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 652.29万元,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0 714.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937.7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42 004.2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的82.9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737.29万元,其中2012年6279.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510.38万元。上述问题对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人口计生委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委本级未在项目支出中编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会议类政府采购支出543.5万元;所属药具管理中心未编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电脑等设备支出81.08万元。
2.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药具管理中心、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等11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申报内容不符的支出982.69万元、列支办公经费和物业费等基本支出447.8万元。
3.委本级对于2010年至2011年申请的因工程条件变化而无法执行的办公楼配电室改造和地下车库建设等2个项目,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截至2012年底,结转资金3038.47万元。
4.2011年至2012年,委本级将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459.56万元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线路租费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245万元。
5.2012年,委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38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485.26万元;直接采购印刷业务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40.53万元。
6.2012年,委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0.35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5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12.45万元。
7.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5.4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7.9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直接委托物业公司承担委本级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392.21万元,其中2012年148.75万元。
此外,委本级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在本级22个项目中编制了“其他及不可预见费用”预算204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占上述项目预算总额的14.71%。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11年核销的30万元对外投资损失相关处置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本级部分房产出租,房租收入105.21万元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2012年,抽查委本级11个司局的25台笔记本电脑中,有3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4. 2012年,委本级将10个会议的81.0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03年至2010年实施的4项基建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预算资金924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接受捐赠实物价值427.4万元和资金100万元,均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捐赠专用票据;接受的实物直接发放给受捐地区,未及时纳入本单位账簿核算。
7.截至2012年底,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于1998年以前发生的应收账款1560.37万元仍在往来账上挂账,未及时清理。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使用国内单位出具的国内培训费发票报销出国费用145.24万元,其中2012年71.45万元。
9.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5家地方计生部门签订协议,要求上述5家单位在接受企业捐赠时配套购买相关产品,涉及金额886万元,不符合“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规定。
10.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管理的生育关怀基金累计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657.15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其中2012年1257.75万元。
11.审计曾于2006年要求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清理并择机依法收回对外股权投资594万元,但至2012年底,上述投资仍未收回。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委本级的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将420万元生育关怀基金拨付至地方3家计生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3家单位当年实际支出84.86万元,造成多计支出335.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将项目支出调剂用于基本支出、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对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申请调整;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对编制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对资产处置未报备的问题,要求尽快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出租房屋,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软件正版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全面检查,完成正版化工作;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编制;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收入未纳入账簿核算、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票据的问题,要求及时出具票据并将收入纳入账簿核算;对所属药具管理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未取得有效票据报销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报销制度;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接受有偿捐赠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公益职责,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对外公布;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按决定全面整改;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多计支出、未能充分发挥基金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于确因实施条件变动当年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尤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捐赠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人口计生委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部分电脑未使用正版软件问题,已组织安装了正版软件;对房屋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积极协调财政部设立了财政专户;对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未及时报财政部备案问题,将于近期报财政部备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已与有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于近期收回股权投资。
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营业管理部等19家分支机构和2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民银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2012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9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费用20 109.38万元。
2.2012年,所属合肥中心支行等11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之间及两类科目内部调剂使用资金1110.6万元。
3.2012年,所属西安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承担的职工家属楼维修等费用77.01万元。
4.2012年,所属天津分行等5家分支机构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等973.97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成都分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收入1049.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2.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补贴资金5833.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支出范围、少计收入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会计决算报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少计收入问题,部分分支机构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