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资委本级和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资委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389.24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6 706.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 682.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1 161.9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9.83万元,其中2012年3436.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48.99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部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委本级在未编报相关支出预算的情况下,向所属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和机械机关服务中心拨付资金807.3万元,用于弥补医药费超支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2. 2012年,委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430.44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1800万元拨付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并全部计列支出。至年底实际仅支出320.25万元,造成委本级虚列支出1479.75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有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69.32万元。
5. 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312.4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展览中心和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中列支非本单位退休人员聘用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共计470.62万元,其中2012年236.97万元。
此外,委本级还为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代编企业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预算349.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1)2009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原值为1071.69万元的房屋产权由化工大连疗养院变更为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2)2010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使用化工大连疗养院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3507.66万元)对该中心下属企业中瑞化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化兴公司)进行投资。
(3)2011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通过大连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的土地由石化机关服务中心的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给中瑞化兴公司,综合地价为8502.87万元。
(4)2012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将其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租期8年。
2. 按规定,委本级依据实有人员数量,配置笔记本电脑不应超过459台,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实际使用工作用笔记本电脑639台,超实物量标准配置180台。
3. 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投资1391.68万元建设的29个信息应用系统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4. 2012年,委本级将1个会议的27.7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石化中心房产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229.6万元,其中2012年206.69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的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开支;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按照实际业务进行核算;对于扩大经费支出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和处置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等问题,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超实物量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查在用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的可用状态,适当减少以后年度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数量;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将相关租金收入纳入该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对预算编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保证预算支出的合法和合规,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的管理,促进相关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正在组织进行认真整改。
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 352 274.54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 511 336.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0 937.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3 498.5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1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0 432.4万元,其中2012年40 422.6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92.53万元。上述问题对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税制改革经费项目中列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型机采购”等费用3522.36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未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支出574万元;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13.9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申请变更为财政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7 579.34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报销职工个人有关费用62.4万元。
5.2012年,税务总局在编制当年决算(草案)时,将本级执行的项目支出列报在项目代管单位决算中,造成局本级项目支出决算少计8249.35万元、项目代管单位项目支出决算多计8249.35万元。
6.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63.23万元会议费虽已列支出,实际存放于有关宾馆形成账外资金。
7.2012年,局本级有52个会议存在超规模、超会期、超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9.30万元;2011年和2012年,局本级有8个会议由下属机构和地方单位承担会议费42.41万元,其中2012年32.67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72.78万元。
9.2012年,局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3.33万元。
此外,局本级金税三期工程、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2年末,累计结转24.33亿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资金2992.53万元。
2.所属电子税务管理中心19台计算机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1个;局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3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税务总局未及时出台本系统具体的笔记本电脑采购标准,所属国税系统有关单位超标准采购笔记本电脑,涉及金额678.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未按财政直接支付要求支付款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支付职工个人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待遇范围和标准执行;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暂存款中列支出国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暂存款项并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对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对以会议费名义报销资金留存在宾馆、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议费,并调整相关账目,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经费管理,规范和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