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所属上海、广东保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保监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7 605.01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562.4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 042.5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5 177.0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3.28%。本次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74.66万元,均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26万元。上述问题对保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会本级及所属河北、广东等6家保监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支出等,涉及金额304.43万元。
2.2012年,会本级在未编报车辆购置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30.94万元购置公务用车,并在往来科目挂账。
3.2012年,所属上海、河北和甘肃3家保监局违反规定,提高福利费等开支标准139.2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3年1月,接受保监部门委托承办保险资格考试工作的两家公司,将收取的29.26万元考试费存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其中19.42万元已被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以及违规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并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严格预算执行和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计划,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以及违规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
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2年度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
截至2012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1 082.75亿元,其中含中央财政累计净拨入5445.94亿元;总负债338.93亿元;所有者权益10 743.82亿元,其中归属于社保基金会的权益8923.22亿元、归属于10省区市但由社保基金会代管的权益1820.60亿元。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保基金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 956.41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383.3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73.0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2 956.4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4.13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不断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基金总体实现了保值增值;预算和财务管理较为规范,逐步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保基金管理方面。
1.社保基金会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向贵州棚户区改造和云南老鹰地一期工程等2个项目发放信托贷款15.22亿元,截至2012年底,有2.75亿元被项目业主单位挪用于其他项目。
2.2012年,社保基金会投资的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托贷款中,有11亿元被投向“四证”不齐项目。
3.2012年,社保基金会办理670亿元协议存款,有3份签报未按规定执行会签程序,涉及金额25亿元。
此外,社保基金会还存在对委托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监控不到位、部分股权投资亏损等问题。
(二)社保基金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2012年,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8.90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8次会议支出98.99万元,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2.2012年,主办的1个国际研讨会,部分会议费分摊给有关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3.2012年,公务车购置实际支出超预算12.6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实际支出超预算50.11万元,均在往来科目挂账。
4.2012年,公务出国费用实际支出超预算13.49万元,分别在培训费和差旅费中列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信托贷款被挪用及投向手续不齐全的建设项目的问题,要求尽快建立完善投后管理制度,加强对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协议存款的问题,要求针对部门职责调整,及时修订相关办法,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委托投资等监控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完善风险控制系统的监控功能,加强跟踪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和对外分摊会议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公车购置、运行费和出国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额度使用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健全对委托投资管理人的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决策和相关跟踪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支出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保基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信托贷款投资2.75亿元被挪用的问题,已有2.53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出国费超预算支出13.49万元的问题,社保基金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