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商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中个协)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商总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7 657.53万元,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 340.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17.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 305.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369.76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7.29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未按规定编报软件、会议和印刷等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会议、印刷等费用共计6651.77万元;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采购6个软件涉及金额208.24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3.06万元,将出国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75.09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局本级1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74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703.85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以会议费名义和在“动漫项目”经费中违规列支培训费、问卷调查费等支出共计235.21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有5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日常批量印刷业务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担,共支付费用4373.7万元。
6. 2012年,局本级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04.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将职工售房款在往来款核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7.29万元未纳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未将划归其管理的总局招待所和机关招待所(注册资本共计150万元)纳入“对外投资”科目核算,机关招待所于2001年对外投资的20万元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3个;局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预算执行;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售房款未纳入售房专户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对外投资未在财务账簿反映的问题,要求对所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确认产权归属与股权价值,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商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部分资金已按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出国费超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团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对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等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质检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质检总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15 129.33万元,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185 08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0 041.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4 757.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80.04万元,其中2012年2019.1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366.67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绩效考评平台”项目预算33.5万元,用于非该项目内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召开的3个会议共列支25万元,其中有1.42万元实际支付了非会期内的餐饮费,有0.37万元仍结存在饭店;委托所属2家单位召开的4个会议共列支69.85万元,其中有11.9万元仍结存在所属单位或饭店。上述问题造成虚列会议费支出13.69万元。
3. 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203.75万元。
(1)2011年,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所属单位制作工作宣传片,合同总金额60.87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2012年,局本级委托机关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324.04万元,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2012年,所属中国纤维检验局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也未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627万元、购买软件开发服务金额191.84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年度申报的项目预算500万元,仍有463.92万元未执行,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5. 2012年,局本级“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运行维护和通讯”专项经费开发的软件涉及金额3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6. 2012年,局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47.47万元。
7. 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72.74万元;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9.9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产权属于局本级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375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挂账4415.97万元长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南戴河检测交流中心对同一笔往来款项,账面反映相差243.91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账面反映固定资产9184.63万元,当年决算反映固定资产为6242万元,账表相差2942.63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万元应收账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级将7个会议的212.26万元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4.4万元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的10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安排使用,并加强管理;对虚列会议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对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项目执行进度慢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将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并加强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求对上述款项进行清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核实相应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应收账款长期未追回的问题,要求积极追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对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部分问题已进行整改。